2008年3月15日 星期六

結婚習俗-百日內結婚的習俗

a.如果是結婚對方的雙親去世的話, 不是一年是三年哦!
b.如果是對方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話, 才是等一年~

<依台灣婚嫁禮俗:有兩種處理方式>

1. 百日內完婚;因為家裡服喪中,百日之內辦喜事,讓喜事把家中不好的磁場中和,早日脫離哀傷,稱為『沖喜』。在百日之內辦喜事,不可放鞭炮,不可張燈結綵,不可大肆舖張:須一切從簡
2. 對年後完婚;據習俗而言,家人往生,除七七四十九天的頭七會回家看親人外,至少一年後才會了解自己已往生,家人也才能真正走出傷痛;所以對年後辦喜事,可以恢復一般嫁娶的熱鬧......
目前台灣已很少很少有三年服喪不為嫁娶的例子,因為時代的變遷,三年服喪不為嫁娶已不符合社會嫁娶需求!
家有喪事就要於百日內完婚,超過就要等一年後(做完一次俗稱三年的法事(對年)),不是說一定要三年後才可以結婚喔!!。

如果是男方家有喪事就是男方家於迎娶時不放鞭炮、不掛紅、不拜祖先、不吃甜(湯圓等),其餘跟正常人儀式都一樣,該準備的都要準備,女方完全按照正常嫁娶儀式,也可放炮吃湯圓但掛紅(女方家裡可以,要隨嫁過去男方家裡的東西就不要),拜祖先(依長輩)若女方長輩有至男方家拜往生者就不要拜(一年後再補拜)其餘請客都與一般婚嫁儀式相同。

百日內結婚的禁忌:
1.不能穿白紗。(傳統是穿鳳冠霞披,只是現代改成白紗,所以以此類推不能穿白紗嚕!)
2.不能穿的大紅或是很喜氣的顏色。(因為有喪事必須低調。)
3.迎娶不能放鞭炮。
4.訂婚也是注意這幾項,其他的禁忌則看女方或男方家是否還有特殊的禁忌了!

@您還是可以訂,結婚,只是必須要遵從以上這些禮俗~一般女生很憧憬白紗,有人沒穿會覺得怪怪的!拍照兩套白紗沒有關西~
@建議您~若是非常希望有一個傳統的婚禮,可以先公證~等一年後在宴客。若是不介意不能穿白紗跟一些百日內結婚必須遵守的禮俗,現在結婚也是可以的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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